内容摘要:贵州省贵阳市近郊某小区, 2010年,一批被征地拆迁的农民搬到了这里。农民拿着手里的地可以平等出让,而不是政府来征地,这自然就保障了自己的收益和财产权益。
关键词:征地;农民进城;失地农民;创业;贵州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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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贵阳市近郊某小区,2010年,一批被征地拆迁的农民搬到了这里。不久前的一天,一位失地农民对调查人员说:“现在住进楼房,一个月至少需要3000元。以前菜都是自己种的,现在什么都要花钱买。”
这也是目前中国城镇化过程中,农民进城的缩影之一。不论他们的主观意愿如何,都在一定程度上被动地接受宏观环境和政策对其命运的改变。
在《第一财经日报》记者的调查和诸多研究报告中,这些农民有的进城务工,有的跨地区继续从事农业,还有的因失地住上楼房,成为“市民”。而在完成“村民”到“市民”的转变过程中,他们的生存状况到底发生了哪些改变?他们的诉求有哪些?至今仍是一个未知数。
今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今后一个时期,着重解决好现有“三个一亿人”问题:促进约1亿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改造约1亿人居住的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引导约1亿人在中西部地区就近城镇化。
本报记者以贵州农民进城为样本,发现尽管农民进城相当程度上改变了他们的生活,但是,由于知识、理念的不同,拿到征地款的农民,通过创业进一步改变生活的意愿并不强,而失去土地的农民,更多的则是“无根”的感受。
失地农民带着鸡进城
在上述贵阳市近郊某小区,在一幢安置房的阳台上,一位住户搭建了鸡棚,养着几只鸡。他说,养鸡是因为已经习惯了农村的生活环境和生活方式。另外,也可以补贴一些家用。
这里的住户反映,过去居住在农村,村民之间你来我往,左邻右舍关系融洽,搬入楼房后家家房门紧闭,邻里间越来越生疏。过去村民们经常聚在一起聊天、娱乐,而今娱乐方式大多被“呆在家看电视”取代。
贵州省位于我国西南部,经济发展水平落后。数据显示,贵州城镇化率在全国处于较低水平。2013年贵州城镇化率比全国低15.5个百分点。贵州省计划到2020年城镇化率要达到50%,但即便如此,仍将比2020年全国62%的城镇化率目标低12个百分点。
“贵州2010年全面小康实现程度是2.4%,比全国的平均水平落后大约8年的时间,比西部地区落后的时间大约是4年。”本报记者此前在贵阳市采访时,贵州省省长陈敏尔说。
2010年7月,贵州省出台了《关于加快城镇化进程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意见》。在此背景下,大量农地被用来修建道路、建造住宅、修建工厂等。
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公布的2012年国土资源公报显示,当年全省农用地面积比2011年减少9940公顷,其中耕地面积减少5695公顷、林地面积减少12270公顷。建设用地面积比2011年增加19098公顷,其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增加14193公顷。
另据可持续农业的非营利性研究与咨询机构社会资源研究所4月4日发布的最新调查数据,截至2013年,贵州省失地农民数量达到300多万人。预计在整个“十二五”期间,失地农民数量还会继续增加。
贵州的山地和丘陵占了该省国土面积的92.5%,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称,是全国唯一没有平原支撑的省份。据本报记者了解,目前贵州省正准备出台有关推进山地特色新型城镇化的意见。
“越是欠发达地区,越是山区省份,越要重视城镇化。”陈敏尔说。
但随着城镇化程度的提高,贵州省“失地农民安置区”的数量也在不断增加,这是一个个与长期生活在城市里的居民难以相融的群体。
社会资源研究所研究员李怡洁告诉本报记者,她所在的调研团队刚刚完成了对贵阳市和凯里市有关城镇化背景下失地农民的调查。
贵阳市是贵州省省会,在城镇化进程中走在贵州省前列。李怡洁等人的调查发现,贵阳市近些年不断涌出多个超大型楼盘,有些楼盘达到十余万人居住人口的规模。贵阳的快速扩张产生了大量的失地农民,这在全国具有代表性。
调查的另一个地点则是黔东南州苗族侗族自治州州府凯里市,这属于贵州省改革开放后新兴崛起城市。目前主要产业为少数民族旅游以及正在建设的相关工业。凯里市在建设工业园区和完善城市基础设施的过程中,也产生了大量的失地农民。
李怡洁称,选择凯里市作为调研地点,一是可以了解到贵州省地区经济建设过程中失地农民相关情况并与省会城市贵阳对比;二是可以了解少数民族失地农民的生活状况。
“最后一道屏障”不完善
上述调查发现,征地前,贵阳市和凯里市农民的耕地面积分别为4.02亩和5.05亩。样本农户平均失地3.66亩(贵阳)和3.70亩(凯里)。土地被征后,82.4%(贵阳)和40.6%(凯里)的样本农户完全失去土地。
根据实地调研的情况,政府对失地农民的补偿主要是货币补偿。但调查人员发现,“级差地租”在调研的统计数据中表现得非常明显,距离城市、交通线越近的土地越值钱,贵阳市近郊的失地农民得到的失地补偿明显高于凯里的失地农民。
对于征地发生在2010年后的被访农民,在贵阳市平均每户可以拿到223153元的征地补偿款,另外还有10000元左右的青苗费;而凯里市被访农民,平均可以拿到接近116488元的征地补偿款。
对比2012年贵州省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4753元,这笔征地款对于农民可以说是一笔可观的收入。
在土地被征之前,许多被访农户家庭主要收入来源是“打工”,留守成员用土地种植粮食或蔬菜,满足家庭生活所需,只有很少或者根本没有种植业收入。少部分农民种植葡萄等经济作物,每年能获得将近10000元左右的收入。
调查发现,大部分被征耕地的农民对补偿方案感到满意。“如果我们家的地没有被征的话,我根本上不起大学,可能会在外打工吧!”一位2010级在海南上大学的学生说。
对于宅基地的赔偿,有少数农户得到了比原住宅面积更大的住房,或者得到数套住房,除自住外还可以出租,有的可以获得一定的现金补偿,因此对房屋的赔偿比较满意。但也有上了年纪的农民表示不满意,原因是不适应城市生活、政府及开发商未兑现承诺等。
从表面上看,失地农民进城后,拿到了一笔不菲的补偿款。但李怡洁也给记者算了一笔账:
以2010年现金补偿标准1080元/平方米计算,户均房屋面积300平方米,则补偿总额为324000元。而要买一套120平方米房子,按优惠价格2300元/平方米计算,则需要276000元,加上50000元左右的装修费,总花费在32万元以上。即使自己建房也要花费30万元左右。
也就是说,如果让失地农民自己买一套房子,赔偿款几乎没有剩余。调查发现,失地后,有56%的农民收入增加,但生活成本支出相应增加的占88%。户均年收入仅增加了10048.54元/年,户均支出增加了21069元/年。
农民生活支出增加的原因包括建房和装修增加了家庭支出;住处变为楼房后,增加了水电、物业等生活支出;进城后柴米油盐等各项开支。
调查发现,24%的农民选择将征地补偿款用于孩子教育,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部分农户在教育上的资金需求,帮助他们暂时脱离子女教育的困境。
此外,选择将征地款用于创业的农户目前不到15%。因为大部分农户自身没有投资、经营的理念和能力,担心“亏本”,不愿意拿征地款“冒险”。
调查数据显示,尽管91%的失地农民顺利实现了再就业,但大多从事对文化水平要求不高的工作,如建筑工、保洁工等,有3%被访者因无法就业而成为拾荒者。
根据贵州省《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贵州省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安置方式为失地后保持农业户籍者继续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新农保”),享受社会保障范围为现有新农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为主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由农业户籍转变为城镇户籍者(“农转非”)并入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但调查发现,贵阳市被访失地农民全部保留农业户籍,凯里市仅有2户失地农民转为城镇户籍。户口未转的原因主要是农民认为转户口对他们没有作用。此外,调查人员还发现贵阳市有两个失地农民安置区中,没有任何一户享受到最低生活保障。
“社会保障不仅是失地农民生活风险的最后一道屏障,也是失地农民离开土地获取更好发展的基础。”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中国社区信息化研究中心副研究员孙炳耀对本报记者表示,从贵阳市和凯里市目前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现状来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不完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建设滞后。
制度设计应吸引农民进城
4月4日发布的《从村民到“市民”:失地农民生计状况报告》介绍,1999~2005年,全国被征用的土地已超过1900万亩,造成4000万农民失去土地,而且每年还以200多万人的速度递增。
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全国失去耕地的农民有204.2万人,被征收耕地面积296.6万亩。到2020年,我国失地农民将超过1亿人。土地被征用后,一些失地农民面临种田无地、就业无岗的现状,生活陷入了贫困。
目前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3.7%,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只有36%左右。从1999年到2007年,城市建成区的面积扩大了7.2%,但吸纳的人口只增长了4%。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胡存智此前表示,从1990年~2010年近20年来的数据看,我国城镇化进程中,土地城镇化明显快于人口城镇化,远高于国际公认的合理阈值1.12。
而在征地的过程中,失地农民的利益和长远生计问题尽管得到重视,但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农村土地征收是涉及到亿万中国农民生存权利的重大社会问题。”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龚刃韧说。
龚刃韧介绍,中国人民大学和美国农村研究所等学术机构从1999年至2011年对中国17个农业大省和自治区的地权调研数据显示,自上世纪90年代后期以来,43.1%的中国农民经历了至少1次征地,而在17.8%的征地案例中,被征地农民反映地方政府采取了强制征地拆迁的手段。有12.7%的失地农民没有得到任何补偿,而9.8%的失地农民虽然得到了补偿承诺但还没有收到具体的金额。
在4月5日由发展中国论坛(CDF)、国家行政学院新型城镇化研究中心共同主办的“首届中国新型城镇化峰会”上,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刘尚希对记者说,进城后的农民们发现,在城镇居住的风险越来越大,生活成本越来越高,再加上雾霾等环境越来越恶劣,住房、交通设施、学校、医疗等方面的问题和困难,实际上,现行制度不是吸引农民进城,而是更加把农民挤出去。
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主任、新型城镇化研究中心主任张占斌也在峰会上表示,目前,2亿多进城农民还没有完全融入城市,没有享受同城市居民完全平等的公共服务和市民权利。
张占斌认为,政府应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对于其他就业能力较差、不能稳定就业的农民工,政府也应尽可能地做到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并通过教育和培训,提高劳动技能和就业能力,积极为其落户创造条件。
“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要解决好工农关系、城乡关系和人地关系,这是核心问题。”峰会上,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副理事长、住建部村镇司原司长李兵弟说。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宏观室主任党国英认为,农民如果依靠那么几亩地来生活,生活水平肯定是不能提高的。变为市民后也不能靠补偿款来提高生活水平,而要靠就业。
党国英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农民的土地可以通过股份制的形式入股,并在未来不断地获得收益。农民拿着手里的地可以平等出让,而不是政府来征地,这自然就保障了自己的收益和财产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