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党政院校 >> 理论视角
推进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
2016年08月10日 08:08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杨子强 字号

内容摘要:推进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

关键词: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人民银行;借款人

作者简介: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完善的信用体系是发展市场经济的基础。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信用缺失的瓶颈制约问题日益显现。近期,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以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设为核心,通过“褒扬”与“惩戒”双重手段,约束经济主体不愿失信、不敢失信,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一、加强行业信用建设,奠定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设基础

  《指导意见》指出,“部门联动,社会协同”是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的一项基本原则,要求“通过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建立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联合激励与惩戒机制,形成政府部门协同联动、行业组织自律管理、信用服务机构积极参与、社会舆论广泛监督的共同治理格局”。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的基础是各部门、各行业具备较好的信用信息系统。

  按照国务院就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从“信贷信用征信起步”的部署,人民银行从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组织全国金融机构建设我国的征信系统,为国内每一个与银行有信贷关系的企业和个人建立“经济身份证”。2006年,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实现全国联网运行。2013年颁布的《征信业管理条例》将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明确定位为国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经过20多年的建设,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经成为世界规模最大、收录人数最多、收集信息全面、覆盖和使用范围广泛的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截至2016年5月末,数据库收录了8.9亿自然人、2152.5万户企业及其他组织的信用信息。征信系统全面收集来自多方的企业和个人信息,主要核心是银行信贷信息,除此之外还包括证券、保险、信托、外汇、融资租赁、担保等类金融信息,以及社保、公积金、环保、欠税、民事裁决与执行等公共信息,服务网络覆盖全国。

  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经成为一项重要的金融基础设施,特别是为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财务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放贷机构广泛使用。截至2015年末,我国信贷市场规模为120.89万亿元人民币,征信系统收集的信贷余额为119.49万亿元,对信贷市场的覆盖率已经达到98%以上。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钟义见)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QQ图片20180105134100.jpg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