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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养老保障管理基金必须第三方托管
2015年08月28日 14:51 来源:羊城晚报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在中国保监会出台了《关于印发的通知》(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后,昨日保监会负责人对修订后的《管理办法》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关键词:养老保障;保监会;管理基金;管理办法;养老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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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监会修订养老金管理办法养老保障管理基金必须第三方托管

  在中国保监会出台了《关于印发的通知》(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后,昨日保监会负责人对修订后的《管理办法》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保监会负责人在问答中指出,养老保障管理业务是指养老保险公司作为管理人,接受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等团体委托人和个人委托人的委托,为其提供养老保障以及与养老保障相关的资金管理服务,包括方案设计、受托管理、账户管理、投资管理、待遇支付、薪酬递延、福利计划等服务事项。

  目前,企业年金在我国企业发起的养老金管理计划中占据主导地位,门槛相对较高,覆盖面有限。而提供大量就业岗位的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企业、创业型企业、小微企业等尚不具备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条件。养老保障管理业务,可以为企业提供量身定制的养老保障管理产品和服务,发展养老保障管理业务。

  在具体的修订上,保监会强化了养老保障管理基金的独立性要求。要求养老保险公司对养老保障管理基金实行第三方托管制度,并按照专户管理、账户隔离和独立核算的原则,确保养老保障管理基金独立于任何为基金管理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固有财产及其管理的其他财产。

  其次是建立覆盖各类风险的风险管理体系,强化投资风险提示,强化信息披露要求。要求养老保险公司通过公司网站或指定网站向个人委托人披露个人养老保障管理产品信息,并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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