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人社部近日印发《关于深化技工院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技工院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
关键词:评价;技工院校;指挥棒;教师职称;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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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近日印发《关于深化技工院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技工院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意见》指出,深化技工院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是分系列推进职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通过健全制度体系、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实现职称制度与用人制度的有效衔接等措施,形成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以社会和业内认可为核心,覆盖各级各类技工院校教师的职称制度。
对此,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职业能力建设司负责人就《意见》出台的背景情况、编制过程、主要内容、贯彻落实等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请介绍一下制定《意见》的背景。
答:1986年,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技工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建立了技工院校教师职称制度。技工院校教师职称制度在加强技工院校教师队伍建设、推动技工教育发展和高技能人才培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着层级不够完善、评价标准不够科学、评价方式过于单一、与用人制度衔接不够等问题。
问: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这次深化技工院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遵循技工教育发展规律,健全完善符合技工院校教师职业特点的职称制度,畅通技工院校教师职业发展通道,更加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人才,更好地发挥其在技能人才培养中的作用,为大力发展技工教育,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创新提供制度保障和人才支撑。
改革的基本原则有四条:一是坚持遵循技工院校教师成长规律,突出技工教育职业特点,提高教师能力素质;二是根据文化、技术理论课教师和生产实习课指导教师的不同特点,分类施策;三是坚持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激励技工院校教师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提高创新创业能力;四是围绕用好用活人才,创新人才评价机制,促进人才评价与使用相结合,使职称制度与技工院校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相配套。
问: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意见》指出,要通过健全制度体系、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实现职称制度与用人制度的有效衔接等措施,形成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以社会和业内认可为核心,覆盖各级各类技工院校教师的职称制度。主要内容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健全制度体系。完善技工院校教师职称层级,将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设置到正高级,拓展技工院校教师职业发展空间。结合技工院校发展实际,取消了文化、技术理论课教师员级职称,初级只设助理级。促进技工院校教师职称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相衔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