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德坤教授以宏阔的视野对“一带一路”倡议的历史合理性及时代意义进行了系统的解读与诠释,具体论证过程由以下三个层次加以展开。中国的“一带一路”倡议是遵循世界历史整体发展规律和顺应经济全球化趋势的产物。 【详细】
相互合作对于南海海洋经济的包容性和可持续发展而言非常重要。南海地区的海洋合作如能成功,也可以为世界其他海洋地区的经济发展和政治互信树立可供参照的良好示范。 【详细】
中国需要在实施“一带一路”建设的进程中,更加清晰和明确地界定中国的国家利益,建立维护国家利益的能力体系,规划好自身的战略目标、理念、支柱及具体实践方式。 【详细】
对日本领土争端问题的综合研究,既需要以历史上东亚诸国秩序变动的思路予以考察,也需要思考影响这一问题的现实因素。日本需要以更加开放的姿态面对和解决这一问题,有关各方也需要一以贯之地共同参与合作。 【详细】
运用康德拉季耶夫周期理论分析,如果设定1990年代后期到21世纪初为第五周期第一阶段,那么2008年第一阶段可谓宣告结束,目前世界处于第二阶段。 【详细】
长期缺乏合理有效的设计南海问题的经济与安全合作机制,使得南海问题引发的冲突未得到有效抑制。建议从理念、机制、法理上对地区海洋秩序的构建与南海问题的解决作出努力。 【详细】
东海与南海之所以重要,其原因在于“两海”具有很强的贸易、航海、安全意义与价值。东海与南海存在的问题主要有海洋边界、渔业、通行制度、岛屿争端、安全利益等。东海与南海既有相似之处,也存在差异。 【详细】
当今世界分化严重,形成了不同的利益板块。“一带一路”提出的互联互通把世界联系起来,并使得人们获得更多利益。互联互通初始是经济联通,逐渐变为人与人之间的联结,再变为文化等领域的沟通。 【详细】
当前,我国需要大力拓展涉海金融服务业和建立科学有效的涉海金融法律制度,为增强我国经略海洋的能力、促进海洋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推进海上丝路合作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撑和法治保障。 【详细】
中国创造了非常多有益的实践经验,如自贸区,这些有必要在中亚实践。目前,整个世界正在转型,地理层面的空间受经济、政治等影响产生了新的变化,“一带一路”受全世界关注,极具战略性。中亚、中国和其他国家的合作肯定会沿着“丝绸之路”形成一个新的空间。 【详细】
2010年成立的欧亚关税同盟,消减了内部非关税壁垒和改善贸易便利化条件,极大地刺激了内部贸易,并对中国对俄出口产生了微弱的替代效应,尤其是技术含量越低的产品越容易被取代。 【详细】
未来一段时期内,我国应该推进和认知北极,倡导保护与合理利用北极,尊重北极国家和北极土著人的固有权利,构建以共赢为目标的多层次北极合作框架,并维护以现有国际法为基础的北极治理体系。 【详细】
中俄两国在北极科考、环境安全、资源开发和航道利用等方面存在共同利益。建议中俄建立专门的北极对话机制,将北极合作纳入“一带一路”战略对接当中,并在联合科考、北方海航道、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强化已有合作。 【详细】
中国参与北极区域治理进程有必然性和合法性,同时中国依然需要加强对北极地区的关注,通过积极参与北极区域治理框架的构建事务充分融入北极地区,以增强自身在北极区域和国际海洋法领域内的话语权。 【详细】
关于钓鱼岛归属,以历史的视角看,存在三个核心问题:(1)钓鱼岛是否为无主地?(2)日本对钓鱼岛实效控制的根据,是依靠“先占”还是《马关条约》的“割让”?(3)钓鱼岛争端的关键日期。 【详细】
在当前日益多极化的格局下,为避免对抗,消除争端根源,并与邻国建立更具建设性的关系,日本应积极参与到共同规则的建立和执行中来,就政治现状及现有边界达成共识。 【详细】
国家不是一成不变的人类学上的实体,语言、血统和文化只是构成国家的“原材料”,一个国家可能由语言文化完全不同的族群组成。造就国家的是政治上集体性或一致性的行动、社会交往以及归属感。 【详细】
村田忠禧详细解读了1920年中国渔民在钓鱼岛附近海域遇难并得到救助一事中日本政府的行为,间接证明了1895年中日甲午战争之后,日本采用多种手段秘密占据钓鱼岛,并故意防止中国知晓钓鱼岛为日本侵占的事实。 【详细】
黄冬冬探讨了历史条约在南海海洋划界中的作用,并评述了有关中国、菲律宾和越南的历史条约在南海海洋划界中的作用。历史条约为1947年美国《杜鲁门公告》之前的条约,包含岛礁主权和渔业资源权利两方面内容。 【详细】
冈田充分析了2010年钓鱼岛海域中国渔船与日本执法船碰撞事件及日本国内舆论情况。在这个事件中,日本媒体不负责任的报道责任重大。 【详细】
国际法在南海争端解决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两岸具有“南海一中”的法律基础。可在“一个中国”框架内做出符合国际法特殊安排,构建两岸共同参与的南海争端解决法治框架。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