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20世纪以前,我国并没有专门的学前教育机构,学前教育多在家庭中进行;20世纪初,真正意义上的社会化学前教育机构才开始在我国出现。清末民初的学前教育体系以“借学布道”发端,经历了从“立意”到“践行”再到“转型”的变迁历程。
关键词:学前教育;学前教育体系;蒙学堂;家教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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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立意、践行、转型:清末民初学前教育体系之变迁
作者简介:陈喜(1977-),女,湖南绥宁人,湖南女子学院旅游系博士,主要从事学前教育、音乐教育研究(湖南 长沙 410004);李海萍,湖南科技大学教育学院(湖南 湘潭 411201)。
内容提要:20世纪以前,我国并没有专门的学前教育机构,学前教育多在家庭中进行;20世纪初,真正意义上的社会化学前教育机构才开始在我国出现。清末民初的学前教育体系以“借学布道”发端,经历了从“立意”到“践行”再到“转型”的变迁历程。
关 键 词:学前教育 体系 清末民初
基金项目: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5YBA212);湖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学前教育研究专项课题项目(XJK16BXQ01);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16C0806)。
我国的学前教育①虽然早有“教子婴孩”“圣功始基”之说,但在20世纪以前,并没有专门的学前教育机构,而是多的是在家庭中进行;直到20世纪初,真正意义上的社会化学前教育机构才开始在中国出现。随着1904年《癸卯学制》的颁布和实施,学前教育在学制上正式由家庭走向社会,并开始探索和构建我国的学前教育体系。
对中国而言,“教育历史之变迁,以逊清之末民国之初最关重大。”[1]1091清末民初的学前教育体系以“借学布道”发端,经历了从“立意”到“践行”再到“转型”的发展过程。本文试图以清末民初②颁布的一系列教育政策法规为线索,对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中国学前教育体系进行梳理,以期为当代中国学前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提供借鉴。
1 “借学”“布道”:清末民初学前教育体系的滥觞
早在我国学前教育制度建立以前,西方传教士因“借学布道”的需要,率先在我国设立了幼稚园,这是“中国幼稚教育史中极大的关键”[2]28。“泰西蒙学,始于幼稚园,亦称察物学堂。小孩未读书之前,先使察物,就其目所能见、手所能抚、耳所能闻之物,皆使记其名字及其造法、用法。故至读书识字之时,能收驾轻就熟之效也。”[3]418教会幼稚园“其教育方面,总是以基督教徒为标准”[4]77;“其中圣经钟点,竟超出教育课程钟点之上也。盖外人所以设立学校之初意在乎传教也。”[5]10但随着教会教育的世俗化,除了灌输宗教信仰以外,教会学前教育机构也同时注重培养儿童的智力和德性。
第一次鸦片战争以前,清政府长期实行禁教政策,对传教活动严加取缔,传教士只能在澳门一地公开活动。第一次鸦片战争以后,禁教政策逐渐向限教政策转变。但当传教士渡海东来,却“苦于风土人情之谙,语言文字之隔膜,”因此不得不“集多数之童子,使之受教会学堂之教育”[6]207;而“幼稚园为教育之初步”[7]。第二次鸦片战争以后,限教政策更是被宗教宽容政策所取代,清政府“悉遵成约”“委曲求全”,以维持“中外和局”[8]。到1903年,“耶稣教各会在华所设之育婴堂共有9所,共有男孩5人、女孩293人,共298人。”[9]85据《全地五大洲女俗通考》(1905年编纂出版)统计,当时有“小孩察物学堂”6所、学生数194人,其中女生97人[3]13。这些教会学前教育机构设立的目的在于使中国儿童皈依基督,所以教学内容极为重视宗教意识的灌输,即“开办学校为布道之先驱,以教育介绍教会”[10]57。1905年,林乐知发表《论中国亟需设立幼稚园》一文,提出“中国之宜设幼稚园,如此其急也。吾党传道之士,苟知劝道华人之法,惟幼稚园之收效为最大。吾知其必置他事于缓图,而以是为先务”[3]215。1906年,《学部咨各省督抚为外人设学无庸立案文》明文规定:“至外国人在内地设立学堂,奏定章程并无允许之文;除已设各学堂暂听设立、无庸立案外,嗣后如有外国人呈请在内地开设学堂者,亦均无庸立案,所有学生,概不给予奖励。”[11]26从而形成了清末时期政府对教会教育的鸵鸟政策。
1913年,在华基督教会召开全国大会议决:“在设有教堂之各区,当附设初等小学及幼稚园。”[3]101914年,《中华基督教会年鉴》载文指出:“幼稚园以至大学……皆应为社会宗教之中心点,以养成基督信徒、教育家与慈善家为目的;”“欲造民主国国民根基,除幼稚园外,无他术也;”“至于学校等级,宜从幼稚园以至大学。”[3]237-239此后,教会所办幼稚园数量快速增长。据《中国基督教教育事业》(1922年刊印)统计,基督教幼稚园数达139所,学生数为4324人[3]15。而据南京一女师1924年的调查统计,全国共有幼稚园190所,其中教会所办(156所)占全国总数的80%以上[12]132。由此可见,教会学前教育在清末民初的地位举足轻重。
“各国教育,各有其应具之本义。”但终究“外人在我国办理教育事业,流弊甚多”[3]586。20世纪20年代,“非基督教”运动、“收回教育权”运动此起彼伏,锋芒所向直指教会教育。1925年3月,中华教育改进社第三次全会关于社会教育议决案规定,凡幼稚园、小学及中学有宣传宗教课程或举行宗教仪式者不予甲种注册[13]429-430。1925年11月,北洋政府公布《外人捐资设立学校请求认可办法》,明确将教会学校纳入私立学校范围,要求其接受教育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1926年10月,广州国民政府公布《私立学校规程》,正式将教会学校(包括教会学前教育机构)纳入中国私立学校系统。1933年10月,《修正私立学校规程》第6条更是明确规定:“外国人不得在中国境内设立教育中国儿童之小学。”尽管幼稚园并未在取缔之列,但无形的限制与压力却是与日俱增,从而使得教会学前教育终成强弩之末。但从客观上看,教会幼稚园在中国近代学前教育史上确实有“蓝筚开山之功”。
2 从立意到践行:清朝末期政府对学前教育体系的探索
“兴学之道端自蒙养,蒙养为国民教育之基础。”[13]92清朝末期,政府对学前教育体系进行了一系列探索(见表1)。1891年,康有为的《大同书》首次论述了从胎教到学前教育的完整体系,从而成为近代中国提倡学前教育的先驱。如在育婴院(慈幼院),他主张以“养儿体,乐儿魂,开儿知识为主”[14]900。1892年,郑观应在《盛世危言》中提到西方各国教育“初训以幼学”[15]6。1896年,梁启超在《论幼学》一文中提出:“人生百年,立于幼学;”“故善为教者,必使举国之人,无贵贱无不学。”[16]148-1511902年,梁启超在《教育政策私议》中建议仿效日本设立“幼稚园”,以收受五岁以下儿童。1907年,江西道监察御史徐定超在《奏请饬广设蒙养学堂折》中提及,“至开设幼稚园一节,虽于童蒙情性,亦有陶熔,亦是糜费之事,或办或不办,各令地方官体察情形,斟酌办理。”[17]7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