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我提交了近10份关于教育问题的提案,其中两个与教育公平有关。所以,应该尽快梳理教育行政部门的权力清单,该放的,彻底放开。
关键词:教育公平;有效路径;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权力清单
作者简介:
朱永新 民进中央副主席、中国教育学会副会长、新教育实验发起人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我提交了近10份关于教育问题的提案,其中两个与教育公平有关。
一是“关于保障儿童亲子团聚权,根治留守儿童问题”的提案。我国有6000多万农村留守儿童,差不多占了整个农村儿童的37.7%。其中30%以上一年以内没有见过自己的父母亲,80%以上的留守儿童都有孤独感,受伤害的概率比非留守儿童要大得多。
二是“关于促进小微型民办学校办学”的提案。目前民办学校、幼儿园的注册门槛过高,资金、规模等要求过高。而在家庭少子化、农村空心化的现实背景下,维持现有标准显然不合理。许多事实上已经存在的小微学校都是非法的,是“黑学校”、“黑幼儿园”。
这两个提案,正好从两个侧面反映了中国教育公平问题的两个重要方面。一般认为,我国教育不公平现象主要表现在四个大的方面:一是区域、城乡、学校之间的教育差距仍然较大,因为各地教育投入基数的不同,这种差距还在继续拉大。二是不同群体接受教育的机会与品质仍然有较大差距,如身体残障儿童,农民工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四类人群接受教育仍然面临不是问题。三是不同类型的教育在教育资源配置上得不到公正的待遇,如民办教育、职业教育、地方高校等,尤其是大量小微民办学校仍然处于“非法办学”的状态。四是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有相当部分学生得不到公平的学习与发展机会。
如何更有效地推进教育公平?如何既用政府的“手”又用市场的“手”来推进教育公平?特别是如何吸引民间智慧和民间资本进入教育领域?到目前为止,我们仍然没有找到有效的路径和方法。
而在我看来,简政放权,其实就是有效推进教育公平的一条路径,也是一种新的思维方式。简政放权不仅是经济发展的“最大红利”,也是教育发展的“巨大红利”,是推进教育公平的重要利器。
A 简政放权,要求充分利用市场这只无形的“手”来推进教育的公平
公办学校教育质量的提升也需要民办教育作为竞争力量存在,应该充分调动全社会资源推进教育公平。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虽然教育资源配置不能以市场为主,而应政府与市场配置两条腿走路,以政府为主。但现在的问题是,政府在教育上一方面管得太多、太死,应该交给市场的部分没有交给市场;另一方面在自觉发挥资源配置主体作用过程中,又管得不够科学。这是导致许多教育问题,包括教育公平问题的重要原因。
教育公平,不是平均主义,不是千篇一律,而是政府保障基础,民间提供选择,百花齐放。真正健康、公平的教育生态应该是:政府一方面充分发挥保公平、保基础的作用,对公办学校进行均衡的资源配置;一方面鼓励与扶持民办学校发展,把市场这一块交给民办学校,把从公办学校离开的、对教育质量有特殊要求的群体,释放到民办教育领域。同时,公办学校教育质量的提升也需要民办教育作为竞争力量存在,应该充分调动全社会资源推进教育公平。
应该指出的是,公平有从机会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从政府的角度来说,最关键的就是提供公平的机会,如努力办好每一所公办学校,努力满足老百姓孩子的基本教育需求,努力保证每所公办学校的基本办学品质,并且尽可能缩小学校与学校之间的剪刀差,减少择校现象。但是,公平不是一刀切,不是平均主义。公平还要满足不同家庭、不同孩子的不同教育需求,满足他们的多样化、个性化要求。这个需求的满足虽然不是政府直接提供的,但是政府也要创造机会和可能,支持能够满足这些需求的学校。所以,民办学校不是简单的政府办学资源不足的补充,不是可有可无的事情,而是整个教育公平大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不能够让每个人有可能选择自己理想的学校,是不可能做到的。
B 简政放权,要求全面实施管办评分离的教育体制,对所有学校一视同仁
教育行政部门不应再有自己的“亲儿子”(直属学校)、“干儿子”(公办学校)和“野儿子”(民办学校)之分,要一视同仁进行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