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这样,才能以党的先进性引领社会主义法治和道德健康发展。
关键词:法治国家;德治;道德;党员干部;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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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深入把握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相互关系,积极推动两者的良性互动,提升党员干部的守法和尚德意识,是我们需要关注的重要问题。
建设法治国家,应该把握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有机统一。国家之治理,即是依靠明确的合理的为多数公民所接受的一系列规则而进行的治理。其中,最具有普遍意义的一类是法律,一类是道德,而两者应该也必须统一起来。一是两者具有共同性。在现代民主国家,法治和道德从不同角度共同维护公民的利益,共同规范人民的言行,共同促进国家的发展。当今,共同发挥法律和道德的力量,才能有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二是两者具有互补性。法律是有法条明确规定的,道德则覆盖社会生活;法律由国家强制力量保障实施,道德主要依赖社会舆论力量;法律具有规范的实施程序,道德呼唤人类的良知。因此,社会生活中有的矛盾必须诉诸法律,以维护底线,伸张正义;有的矛盾依靠道德力量化解则更为合理和高效。三是两者具有互动性。法律与道德不是相互排斥,而是相互促进的。严格遵守法律,将培养自觉的规范言行意识;而道德修养的提升,可以使人从更高的意境体会和尊重法制。法律与道德的统一性,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必须坚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
建设法治国家,需要推进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共同实现。法治国家的建设不仅仅是党和政府行为,而要坚持人民主体,使每个公民成为法治的推进者。一要以法治思维的养成为基础。在社会生活中,法律规定了最基本的公民行为,从这个意义上讲,法治思维是底限思维。只有人民群众自觉树立敬畏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和依法行事的思维方式,才能为法治国家的建设奠定牢固的思想基础。二要以道德修养的追求为提升。无法律权威的社会必须是混乱社会,各种矛盾均诉诸法律的社会也不是理想社会。城市拆迁矛盾是当今社会生活中十分突出的矛盾,如果相关各方均能够站在公正角度、对方角度和社会利益角度来思考问题,许多矛盾是完全可以避免的,这就是道德的力量。三要以法律和道德的相互促进为方向。法律没有道德的支持,难以内化为自觉意识;道德没有法律的顶托,往往失去规范和保障。因此,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统一,关键是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那么,人民对法律和道德的真诚信仰又来自何处呢?答案自然是多元的,但最根本是来自人民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觉到的公平和正义,这是实践的物质的第一性的来源。所以,执政党的党员干部的一言一行必然成为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最具体、最坚实的依据。这就对党员干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要以更高的法治和道德标准严于律己。严于律己首先是遵守党内纪律,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党员干部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按照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同时,党员干部要遵照党章要求,加强党性修养,提升共产主义道德意境。这样,我们的党才有能力示范和引领法治建设,即是厚德载物。二要在推进改革的实践中彰显法治和道德。社会生活的实践比任何教科书更具说服力,中国的法治建设必须与改革实践有机结合。党员干部应该把法治精神和道德风尚贯穿于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实践大潮,使人民在国家发展、社会进步、生活改善的过程中,体验法治和德治的魅力。三要以公正廉明的工作抵制不良影响。广大党员干部置身于社会生活,不可避免地会受到社会不良思想的影响,包括个人和部门利益的诱惑,人情关系的诱导等等。关键在于,越是在这样的时刻,越需要以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道德观和价值观,以共产党人的党性来自觉抵制不良影响。这样,才能以党的先进性引领社会主义法治和道德健康发展。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委党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