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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大学生社会责任感教育与培养探究
2014年05月09日 11:02 来源:《学术论坛》(南宁) 作者:冯霞 字号

内容摘要:

关键词:大学生;社会责任感;教育;培养

作者简介:

  内容摘要:由于社会大变革的负面影响、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失误以及大学生自身认知水平不足的限制,部分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缺失现象日益凸现。对此,高校应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导向,深化社会责任感教育的内涵;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和社会实践活动,拓宽社会责任感教育的途径;构建社会、家庭、学校通力协作的一体化教育体系,提升社会责任感教育的实效。

  关 键 词:大学生;社会责任感;教育;培养

  作者简介:冯霞,广西财经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副教授,法学硕士。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434(2009)02-0185-05

  社会责任感主要是指一个享有独立人格的社会成员对国家、集体以及他人所承担的职责、任务和使命的态度。作为一种道德情感,社会责任感是知、情、行的统一,是人的内在精神价值和外部行为规范的有机结合。总体上看,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是当代大学生群体的主流,但不可忽视社会责任感缺失现象在部分大学生中亦有日益凸现的趋势。当代大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大学生能否树立强烈而牢固的社会责任感,不仅关系个体理想信念的实践,更与国家前途和民族命运悠悠相关。因此,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我们应当将大学生社会责任感教育与培养放在战略高度来认识,并作为教育实践的重要环节。

  一、当代大学生中社会责任感严重缺失的表现

  毫无疑问,当代大学生的绝大多数富于正义感,热心公益事业,自愿服务社会,自觉关心他人的生命安全;刻苦学习,发奋成才,立志报效祖国,积极投身于国家建设;心系人民,关心党和国家的前途与命运,具有强烈的民族自豪感和国家荣誉感。在他们以高度的热情、用实际行动迎接和参与北京奥运会,强烈谴责西方媒体歪曲报道拉萨“3.14事件”,关注和支援四川汶川的抗震救灾等活动中,当代大学生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得以充分显现。但是,在社会生活的一些领域,部分大学生却缺乏对社会和他人负责的一些最基本、最起码的公共生活准则的认同和遵守。

  (一)价值取向有失偏颇,注重自我价值,轻视社会价值

  大学生社会责任感缺失首先表现为社会价值取向上的偏差。主要表现在重个人轻社会,重个人需要轻社会需要。凡事从“我”出发,以“我”为中心,崇尚“追求自我实现、完善自我价值”。当个人与集体发生冲突时,只强调个人;当个人利益与公众利益、社会利益矛盾时,则以个人利益为主,缺乏为社会和集体牺牲的精神。山东经济学院于洪良老师的一项调查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了这种状况:对“当你遇到个人利益与社会或集体利益发生冲突时,你会放弃个人利益而服从集体利益吗?”这个问题,64%的大学生回答是“不会”,23%的大学生回答是“可能”,只有13%的大学生回答“会”。而有的大学生面对社会的弱势群体,缺乏同情心,看到一些不平事,袖手旁观;有的大学生甚至以“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不闻,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不问”为座右铭,这部分大学生在面对应承担的责任或应履行的义务时,往往以“与己无关”的态度敷衍塞责。

  (二)奋斗目标定位不甚合理,重个人前途,轻社会理想

  理想信念是人生的精神支柱,是社会责任感的源泉和精神动力。当代大学生是具有理想的一代,但相当一部分大学生更多地关心自己的发展前途和命运,而忘却了自己作为社会的一分子,还应对社会、集体、国家尽一份责任。他们仅仅局限于实现个人理想,而没有将个人理想与社会理想紧密联系起来,缺乏对个人理想与社会理想关系的正确认识,缺乏对自己负有历史使命的正确认识和建立在这种认识基础上的对社会应具有的主人翁的严肃态度。于洪良老师的调查显示:对“你毕业后为了什么而努力?”的问题,有74.2%的大学生回答是“既为社会也为个人”,真正“为了民族的振兴,国家的富强”仅为9.7%,而不太明确的占10.5%。尽管大学生兼顾社会和个人,但在两者之间更偏重于个人。可见,部分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正在逐渐淡化。

  (三)社会公德意识淡薄,环境保护责任感缺失

  社会公德意识是社会责任感的道德基础和重要表现。部分大学生社会公德意识淡薄,表现为:言行举止粗俗,缺乏文明礼貌;知行脱节,践行能力差,浪费水电,损害公共财产;考试作弊,制作虚假证书和毕业简历,就业毁约跳槽,缺乏起码的诚信意识和责任感,等等。一些大学生环境保护意识差,存在诸如随地吐痰、践踏草坪、乱扔废旧电池等破坏环境的行为;为追求便利而使用“一次性用品”,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对破坏环境现象习以为常甚至麻木不仁;不愿意主动参加或开展环境保护的公益活动,等等。南京林业大学杨绍陇等学者对南京10所高校的1200名在校学生进行的环境意识状况调查显示:对“将废电池投入专门回收桶”的问题,有35.6%的学生选择“经常如此”,49.7%的学生选择“有时或偶尔如此”,11.7%的学生选择“从不如此”;对“参加环保公益活动”的问题,选择“没有”的环境类专业学生和非环境类专业学生分别为21.2%和15.2%;对“阻止别人破坏环境”的问题,选择“没有”的环境类专业学生和非环境类专业学生分别为14.2%和17.4%。可见,部分大学生在环境保护的实践上存在相对滞后的现象,环境意识水平还有待于提高。

  (四)没有正确认识和处理权利与义务的关系,缺乏感恩之心

  社会责任感是公民对自身社会权利与义务的自觉认识。部分大学生的个人权利诉求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凡事以自我为中心,只强调社会、家庭、学校的帮助及其个人的权利,缺乏履行个人义务的意识。许多大学生认为父母“养活”自己是理所当然,不懂得体恤父母的辛劳;一些大学生认为“交费上学,自由选课,自由择业”是自己的权利,忘了自己还应该履行遵守学校纪律、尊重老师、聆听老师教诲的义务;少数大学生对母校、对曾经教育过自己的老师,对党和政府以及社会上曾经资助过自己完成学业的组织和人士缺乏感恩之心,没有回报的意思。从于洪良老师的调查中可见一斑:对“你学习的目的是什么”的问题,有3%的大学生回答没有考虑过,有13.8%的大学生以获得一张文凭为主要的学习目的,回答为报效祖国和为报恩父母或教师的仅有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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