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学 >> 文化万象
网络文学实名制来了
2015年03月19日 16:14 来源:天津日报 作者:郑长宁 字号

内容摘要:虽然不少网站的专业人士对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意见”没有表示太多的异议,但是关于“意见”中网络文学实名制的话题,还是在网上和现实中引起了热议。

关键词:网络文学;实名制;网络写手;网友;新闻出版

作者简介:

  不久前,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印发了《关于推动网络文学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该“意见”对网络文学发表作品的作者实行实名注册等问题作出了指导。《意见》发布后,“网络文学实名制”一时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

  从上世纪九十年代末期开始,伴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小说成为人们在阅读文学书籍之外的新鲜事物。由于网络文学题材新颖,更新迅速,作者会跟着网友的阅读需求不断地调整写作方向,这种创作形式一时间让网友趋之若鹜。各大网站、论坛、贴吧等互动社区,均有不少网络写手在进行网络写作。

  从最早的网络文学开始,不少网络写手都有一个非常特别的网名。这些网名由于个性极强而让网友一下子记住了他们,比如早期的网络写手痞子蔡、李寻欢、安妮宝贝等。之后,越来越多的网络写手随着他们作品的走红,而让人记住了他们的网名,比如《星辰变》的作者“我吃西红柿”、《嫁给吸血鬼》的作者“九穗禾”、《光之子》的作者“唐家三少”、《鬼吹灯》的作者“天下霸唱”、《明朝那些事》的作者“当年明月”、《龙族》的作者“江南”、《盗墓笔记》的作者“南派三叔”,等等,都是在网上红极一时的名字。

  那么,为什么网络写手要用网名来写作呢?小轶曾经是榕树下中文网频道编辑,也是天涯论坛中的版主、知名网友。小轶自己也是网络文学的爱好者,她和很多网络写手都有很深的交往。她认为,网络写手采用网名是和最早网络文学发表特点有关。在网络文学出现的初期,网络写手都是在论坛上发帖,也习惯了用自己在论坛上注册的网名来进行写作,对于论坛中的网友来说,大家对于网名的辨识度相对较高,用网名交流也比较方便,等到写手的作品有了影响力,他们的网名也就随着作品走红了。

  还有一种情况是,早期在网上进行创作的网友都是利用业余时间进行写作,平日里都有自己的工作要做,为了省去一些麻烦,也为了不引起自己身边的同学、同事的关注,利用网名进行创作似乎比较方便。此外,一些网络写手在创作时使用的是身边的一些素材,比如某些官场小说的作者、公司商战题材小说的作者,为了防止自己身边的人“对号入座”,他们通常也喜欢用网名来进行创作。从某种意义上说,用网名进行创作让他们感到安全,也让他们在写作上放开手脚。

  “更多的网络写手起名字纯粹就是为了好玩、新奇,能够引起大家注意,没有什么特殊的意义。随着他们所写的网络作品走红后,他们的名字也被网友所关注,而网络写手特殊的网名也让作者本身有了一层神秘感。”小轶说,“当然,也有不少的网络写手在自己的作品走红后,不愿意自己的生活被打扰,他们也往往会用网名,除了和文学网站的编辑接触之外,不愿意将个人的生活情况透露,这也是创作者采用网名的重要原因。”

  在文学网站频道编辑的小轶看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推动网络文学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不会给网络写手带来太多的问题,“我看了这份‘意见’的具体内容,网友认为以后作家要以实名制的方式发表作品是对这份‘意见’的误读,根据‘意见’要求,网络作家要进行实名制认证,而非以真实姓名来发表作品。目前,绝大多数中文网站都会在后台对网络写手进行实名认证,这项工作其实早就在做了,因为现在的网站都是要商业运作的,网络发表作品需要向作者进行付费,如果不进行实名认证,如何向作者发放稿费呢?”

  不少文学网站的编辑也都认同小轶的说法,国家出台文件要求网络作家实名制,实际上是对网络作家的保护,并不会有太多的争议。

  那么,为什么要出台这样一份“意见”呢?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数字出版司副司长宋建新在回答新华社记者的问题时说,去年以来国家在行业内进行了大量调研,具有规模的大多数文学网站实际上已经采取了作者实名注册的内部管理办法。去年11月对当前具有代表性的100多家网络文学网站专门进行了多层次调研,认为作者实名注册不仅是网络文学健康发展的必须,且已经具备良好的现实基础。

  宋建新表示,网络文学作者实名制是保障作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前提,发表作品的作者只有提供真实的身份信息,才可切实使作者在版权保护、支付稿酬、评优表彰等诸多方面的权益得到有效落实,从而极大改善当前网络文学创作恶意抄袭模仿、肆意侵权盗版的现象。

  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数字出版司负责人介绍,网络文学作者实名制,指的是在网站上发表网络文学作品的作者,在网站后台注册时必须使用实名制,要向网络文学网站提交身份信息。至于作者在网络文学网站前台发表文章时,仍然可以自愿使用网名、笔名。网络文学网站则具有对作者信息严格管理和保密的义务。这与传统文学出版署名要求并没有任何区别,作者向出版社提交作品时,也必须向出版社提交真实姓名等身份信息,出版社只有掌握了作者的真实信息后才会为之出版作品。

  虽然不少网站的专业人士对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意见”没有表示太多的异议,但是关于“意见”中网络文学实名制的话题,还是在网上和现实中引起了热议。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张雨楠)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QQ图片20180105134100.jpg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