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前些天,歌手姚贝娜去世,深圳晚报记者拍摄捐眼角膜手术前医生向遗体鞠躬时的画面,引发了一场口水仗。
关键词:记者;战场;条令;伦理;道德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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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天,歌手姚贝娜去世,深圳晚报记者拍摄捐眼角膜手术前医生向遗体鞠躬时的画面,引发了一场口水仗。事情后来几乎成了一次“打着新闻伦理旗号的网络水军攻击事件”,远离了对新闻伦理的理性讨论。
新闻伦理,源于人类基础的道德伦理。对遗体的尊重,对逝者家属的尊重,就是一个基本的道德伦理。这种道德伦理不是法律,新闻媒体即便可以自己规定一些伦理律令,但在很多时候,它的界限也是模糊的。更重要的是,记者在新闻现场,就好比战士到了战场,形势千变万化、异常复杂,有无必要要求记者背着“律令”上“战场”?
很多人会说,伦理律令、道德法则,都是显而易见的,一是一、二是二,清清楚楚,不需要思考就能做出判断。
果真如此吗?我们不妨反思一下新闻伦理方面最富争议性的那张“秃鹫等着吃小孩”的照片。有两个问题值得关注。
第一是行使记者职责的成本问题,比如精力成本、时间成本、金钱成本、心理成本等,以及这个成本是否与最基本的道德伦理相冲突。“秃鹫等着吃小孩”的照片,拍摄者是凯文·卡特。这个时候,拍摄者作为一个人,首先要考虑救人(道德伦理),其次是记者的职责(职业伦理)。从职业伦理来看,凯文·卡特拍摄照片、完成自己作为记者的职责,几乎没有什么成本;按照当时的情况,完成自己的记者职责,和救人的基本道德伦理可以不冲突,因为秃鹫只是远远地看着小孩。一秒钟内摁下快门,然后驱赶秃鹫,并不矛盾,并不是摁了快门就无法再救小孩。这时候,他的职业伦理和道德伦理,是可以统一的。
有的时候,就有矛盾了。上世纪90年代,我的一位同学去灾区采访,见灾民生活困难,就把身上仅有的几百块钱留下了。灾民十分感动,做出了一个让他意想不到的举动:“孩子们,都过来,过来!”家长一喊,几个孩子一块来到他身边,一家人全跪下了。当时,他手里就端着相机,他知道只要摁下快门,就很可能得到一张获奖图片,但他没有。他过不了心理这道坎,宁愿去拍一些相对“平淡”的照片。
这两种情况,在现实的采访过程中都是经常出现的。有的时候,事件本身突破了记者的伦理底线,他就会自觉地不拍;也有的时候,事件完全有回旋的余地,记者能够在职业精神和新闻伦理之间找到一个结合点,也可以在不突破自己底线的情况先选择拍摄,比如凯文·卡特。
当然,这是在“记者的战场”——新闻现场,此时的新闻伦理问题,主要局限于记者和当事人之间。流程一旦走到编辑部,性质就变了。这个时候,新闻伦理的关系人,就不仅仅局限于记者和当事人,还包括受众,因此要格外谨慎。这就需要我们关注第二个问题:记者负责新闻现场的人性底线把关,但这种把关是模糊的、很难掌控的,更重要的是编辑部门在编发时进行明确的新闻伦理把关。
比如凯文·卡特那张照片,如果发表,底线就是“说明记者拍摄后驱赶秃鹫的行为”,这是最低的要求。否则,记者、媒体难免背上骂名。合理的做法有两个:一,鉴于可能引发巨大的新闻伦理争议,照片不发;二,如果记者有拯救这个孩子的图片,说明自己后来的确做出了“救孩子”的努力,那么,把这些照片组合起来发。如果没有其他照片抵消可能的伦理纠纷,就只能选择前者。
或者可以说,新闻伦理的责任,主要应由后方编辑的把关来体现。把关者是冷静的,至少比记者更冷静。记者在新闻现场,就好比战士上了战场,这个时候如果他满脑子不是“怎么杀死敌人让自己活下去”,而是“拼刺刀条例第55条”,那他恐怕真的就回不来了。
张万年去世后,媒体翻出了他的一个小故事:军长还不放心,要张万年说出自己的位置,张万年说:“我就在河岸边。”并报告了具体地名。“离前沿多远?”“100米。”军长因担心他的安全而发火道:“你看看条令,你的指挥所应当在什么位置?”张万年半开玩笑地说:“军长,上战场打仗,还能带上条令?”
的确,上战场不能带条令,记者在“战场”上的准则,首先是“活下去”(保持自己的人性底线),其次是“战胜敌人”(用最出色的方式完成采访职责),我们无法要求他带着伦理条令上战场。但在编辑阶段,新闻伦理方面的抉择,就十分必要了。
(作者为鲁中晨报编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