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环境保护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社会部副主任王建生近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应多算健康账,以健康收益获取广大公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支持,特别是在当前经济发展新形势下,要善打健康牌。
关键词:健康风险;管理;健康;环境保护;全过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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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境报记者李军
环境保护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社会部副主任王建生近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应多算健康账,以健康收益获取广大公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支持,特别是在当前经济发展新形势下,要善打健康牌。他建议在环境保护工作中适时提出“健康优先”理念,使其成为环境保护工作的突破口和增强话语权的有力工具。
环境保护不仅是对污染的控制,更应当关心人的健康,不然即使企业排放达标,对人体健康的危害仍可能发生
“环境污染导致的健康损害很多时候是非常隐蔽的。”王建生表示,因为环境污染对健康的影响有滞后效应,我们现在的环境与健康问题其实是20年来环境污染累积的结果,未来可能还有更多健康损害情况暴露出来,环境污染健康风险将长期存在。
对此,湖北经济学院教授吕忠梅也表示,当前我国环境污染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已经到了一个集中暴发期,甚至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因素。在这种情况下,应当加强环境与健康保护制度建设,保障公众健康。
有学者认为,我国的环保政策起步于工业“三废”治理,是以工业污染防治为起点建立的。在环保政策的发展过程中,各项环境管理制度、法律制度与政策措施主要是围绕着工业污染防治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展开的。虽然保障人体健康早已成为很多环保单行法的立法目的,但是在实质内容上,主要的环境管理制度并未体现保障人体健康的具体要求,环境保护的政策思路主要还是对常规污染物进行预防与控制。
比如,环境监测的管理规定、技术规范等缺乏足够的保障人体健康的相关规定;环评制度中的规划环评与建设项目环评近年来开始出现了健康风险评价相关内容,但技术手段上相关技术导则仍然较为欠缺,难以支撑健康影响评价。对于重点区域的保护与重要污染物的控制,主要是通过“三同时”制度、总量控制和环保目标责任制等环境管理制度实现,但这些管理制度主要是针对常规工业污染物的末端治理。
王建生表示,国家正在开展的一些环境与健康调查结果显示,即便是企业在立项前都通过了环评,日常监测也都可以实现达标排污,但是仍导致了周边人群的健康损害。这就需要反思,当前的环境管理制度在保障人群健康方面是否存在欠缺?
“环保不仅仅是对污染的控制,更应当关心人的健康。不然,即使企业排放达标,对人体健康的危害仍可能发生。”吕忠梅认为,目前大家关注环保往往看是否造成环境污染,而对环境与人体健康的关系重视不够。她举例说,前些年出现过居住在污染企业附近居民身体中重金属超标,特别是儿童血铅明显升高现象,而环境检测结果却显示所有企业排放达标。
吕忠梅认为,导致这种局面的主要原因在于环境标准没有以人体健康为核心,而是以环境有没有受到污染为基础和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