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8月 26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发布会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茅表示,改革工商登记制度,实施“宽进严管”,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企业的公示是企业对社会的承诺或者是宣誓,不是政府对企业包揽干涉,是企业对社会付出责任,尤其是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对企业家们来说企业的责任加重了。今年3月到7月全国新登记市场主体553.19万户,同比增长18.57%,资本总额9.05万亿元,同比增长58.61%,其中新登记企业160.61万户,市场主体里包括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企业。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对新兴产业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信息传输、软件信息技术企业的新登记数量同比增长133.47%,增长1倍。
关键词:企业;增长;监管;信息公示;制度改革;工商;就业;登记制度;张茅;私营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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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网讯(记者霍文琦)8月26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发布会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茅表示,改革工商登记制度,实施“宽进严管”,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在新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举措,对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创新政府监管方式、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保障创业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8月23日,国务院正式印发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草案)》。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制定,是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制度建设,是建立企业信息公示制度的必要法律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主要内容有实施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创新政府监管方式和手段;建设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搭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平台;废除年检验照制度,建立反映企业基本经营状况的年报公示制度;建立健全企业信用约束机制,强化信用在市场监管中的基础作用;推动构建部门间互联共享的信息平台,运用“大数据”手段提高监管水平。
对于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张茅指出,它确实颠覆了多年来市场监管的方法,改变了工商人员的工作习惯,重构了监管体系。这种公示带来了所谓的颠覆性作用,或者是改革性作用。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第一个是强调了企业的社会责任。按照三中全会决定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把权利还给市场和企业,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企业的公示是企业对社会的承诺或者是宣誓,不是政府对企业包揽干涉,是企业对社会付出责任,尤其是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对企业家们来说企业的责任加重了。第二个是强化信用的约束。将来整个监管方式以社会的信用作为基础,企业要依法守信经营。第三个就是体现了部门的联动,信息共享。对于企业公示的信息,各有关部门、社会公众、消费者、行业协会、竞争者,与企业相关的上下游的供货或者是银行贷款都能了解,就形成了社会共治的局面。第四个就是按照三中全会的精神,更好地发挥市场作用,企业发展的好坏,生死与否交由市场来评判,而不是政府来干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