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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一带一路”法治发展智库研讨会在南京举行
2017年11月18日 10:43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作者:王广禄 字号

内容摘要:中国社会科学网讯(记者王广禄)11月 17日,由江苏省商务厅、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共同主办,江苏省国际投资促进中心、一带一路法治发展研究中心、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法治发展战略研究所承办的“一带一路”法治发展智库研讨会在南京师范大学举行。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院长公丕祥,江苏省商务厅厅长马明龙等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来自国内法学界、法律界的专家学者与“一带一路”建设重点企业的代表等近40人与会,围绕“一带一路”建设的法治保障这一主题展开研讨。一带一路法治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杨丹,一带一路法治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郑玲丽,一带一路法治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颜林等先后作交流发言。

关键词:法治;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重点企业;研究院;副教授;江苏省商务厅;保障;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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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7日,“一带一路”法治发展智库研讨会在南京师范大学举行。本网记者王广禄/摄

    中国社会科学网讯(记者王广禄)11月17日,由江苏省商务厅、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共同主办,江苏省国际投资促进中心、一带一路法治发展研究中心、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法治发展战略研究所承办的“一带一路”法治发展智库研讨会在南京师范大学举行。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院长公丕祥,江苏省商务厅厅长马明龙等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来自国内法学界、法律界的专家学者与“一带一路”建设重点企业的代表等近40人与会,围绕“一带一路”建设的法治保障这一主题展开研讨。

  在研讨交流阶段,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国际运营事业部执行副总经理王志坚,红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法务秘书陈橙,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联席部长吴斐,常州天合光能有限公司法务经理周伟,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杜涛,苏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孙国平,一带一路法治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杨丹,一带一路法治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郑玲丽,一带一路法治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颜林等先后作交流发言。

  与会学者认为,“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实施需要科学完善的法治保障。由于人员、资金、项目等往来频繁,国际合作中出现的问题也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而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制度等存在较大差异,“一带一路”建设中各方的法律需求日益凸显。应以法治精神为指引,强化法治思维,开展具有较强现实针对性的研究,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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