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本报讯(记者李泽伟)市民政局昨天表示,《北京市城市特困人员供养办法》将于9月 1日起施行。供养最低标准为各区县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将由目前每月787.5元涨至每月1500元至2400元,据了解,本市目前初步梳理出600多名该类人员。特困人员每月可领1500至2400元补助供养标准方面,《办法》规定,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不得低于当地城镇居民平均生活水平,并应根据当地城镇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提高适时调整。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需公示5天供养方式上,《办法》提出,城市特困人员供养可以在当地供养服务机构集中供养,也可以在家分散供养。分散供养的城市特困人员,由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委托社区居民委员会或供养服务机构提供日常照料服务。
关键词:城镇居民;生活;市民政局;支出;北京市;人员供养;救助;户籍;三无人员;赡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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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城市特困人员供养办法》将于9月1日起施行 特困补助最高增至2400元
市民政局昨天表示,《北京市城市特困人员供养办法》将于9月1日起施行。供养最低标准为各区县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将由目前每月787.5元涨至每月1500元至2400元,据了解,本市目前初步梳理出600多名该类人员。
本市特困人员约600多人
按照《办法》,城市特困人员包括持有本市非农业户籍的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也就是传统意义上的城市三无人员。市民政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红兵强调,目前本市城市享受低保人群有11万人,其中包括2万多老人,同时符合上述三项条件的特困人员,目前还没有进行标准化的梳理,但根据前期各区县摸排,数据约为600多人。
政府部门将向这些人提供基本生活条件,具体包括符合基本居住条件的住房,供给粮油、副食品、服装、被褥等生活用品和零用钱,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以及提供疾病治疗和办理丧葬事宜。
李红兵透露,对于农村三无人员,由政府负责其基本生活,但城市三无人员一直没有相关政策帮扶,三无人员日常享受低保和分类救助,综合计算下来每月可以领取787.5元。北京市现行城市低保标准为家庭月人均650元,农村低保最低标准为560元,各区县在此基础上制定本区县农村低保标准。今年2月,本市提出今年将制定出台城市特困人员救助政策,标准高于现行的城市低保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