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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将加强管理社会组织 侵占、挪用资产将被严处
2015年02月04日 16:23 来源:新华网 作者:许祖华 字号

内容摘要:记者从陕西省民政厅了解到,今年陕西将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管理,重点对侵占、私分、挪用资产或者所接受的捐赠、资助等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关键词:社会组织;捐赠;陕西省;行政处罚;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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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社会组织挪用所接受的捐赠将被严处

 

    新华网西安2月4日电(记者许祖华)记者从陕西省民政厅了解到,今年陕西将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管理,重点对侵占、私分、挪用资产或者所接受的捐赠、资助等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据介绍,截至去年年底,陕西省各级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社会组织25664家,其中社会团体12044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0465家,基金会93家,备案社会组织3062家。

  今年陕西将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管理,重点对侵占、私分、挪用资产或者所接受的捐赠、资助;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筹集资金或者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等10类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对已经造成违法事实的社会组织,陕西省民政厅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实施警告、罚款、没收违法经营额或违法所得、限期停止活动、撤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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