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从2018年秋季新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启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2021年将进行首次新高考,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除了上述两个主渠道,允许学生继续通过参加统一高考进入高职院校。
关键词:考试;高职院校;高考;黑龙江;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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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将启动新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从2018年秋季新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启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2021年将进行首次新高考,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
黑龙江日报6日讯(记者韩雪)6日,我省发布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此次改革的总体目标为:从2018年秋季新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启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2021年将进行首次新高考,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立交桥。力求从根本上解决“一考定终身”和“唯分数论”的不良倾向和负面影响,解决人才选拔单纯考量文化成绩的问题,解决学生学习压力过大、负担过重的问题,解决入学机会存在差距及违规招生、加分造假时有发生等问题。
改革几乎关系所有受教育人群
打破高考“一考定终身”格局
我省此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主要呈现出以下三个特点:一是覆盖范围更广。这次改革不再局限于某一阶段或是某个单项考试招生制度的改革,而是涵盖了从义务教育阶段到高等教育阶段考试招生的全局性变革,涉及小升初、中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普通高考乃至继续教育等一系列考试招生,几乎关系到所有受教育人群。二是入学机会更公平。进一步完善了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办法,努力破解义务教育阶段的择校难题;建立起保障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的长效机制,畅通学生纵向流动渠道。这些改革举措将惠及广大考生,保障了各阶段受教育人群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三是招生录取更科学。首先,高校选拔人才从单一向综合转变,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中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更加注重对考生日常学习和综合素质的考量;其次,打破了以往高考“一考定终身”和“一张考卷考所有考生”的考试格局,自主选择考试科目可以实现“考其所长”、“考其所好”,减轻考生的心理负担;再次,缓解了普通高考“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压力,推进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鼓励有意向上高职院校的学生提前分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