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新华社西安11月 24日专电(记者许祖华)西安市政府日前就冬防期间加强燃煤污染控制相关事项发布通告,建成区范围内从事餐饮、烧烤等经营活动的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原煤、蜂窝煤等高污染燃料。建成区范围内从事餐饮、烧烤等经营活动的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原煤、蜂窝煤等高污染燃料,须全部改用天然气、电、轻质柴油或15公斤以下钢瓶液化石油气等清洁能源。据规定,西安市除允许保留的大型煤炭交易市场可以销售符合城市用煤标准的原煤以外,其余蜂窝煤生产加工场(点)和洁净煤配送销售网点,只能配送和销售优质蜂窝煤、点火煤、焦炭、兰炭等洁净煤,不得销售原煤。
关键词:西安市;蜂窝煤;燃料;原煤;经营活动;污染;餐饮;配送;许祖华;冬防
作者简介:
新华社西安11月24日专电(记者许祖华)西安市政府日前就冬防期间加强燃煤污染控制相关事项发布通告,建成区范围内从事餐饮、烧烤等经营活动的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原煤、蜂窝煤等高污染燃料。
西安市将对30家重点火电、集中供热、水泥生产企业,由环保部门派驻专人进行24小时驻厂监管,对燃煤设施污染物排放情况、污处设施运行情况、燃煤煤质达标情况、在线监测设施运行情况以及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情况进行实时监督。
西安市规定,全市所有火电、集中供热企业应优先在产煤矿区直接采购符合城市用煤标准的原煤,在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时投用。建成区范围内从事餐饮、烧烤等经营活动的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原煤、蜂窝煤等高污染燃料,须全部改用天然气、电、轻质柴油或15公斤以下钢瓶液化石油气等清洁能源。烧烤经营户应优先选用电、气等清洁能源作为燃料,也可配套使用焦炭作为过渡燃料,但质量必须达到相应标准要求。
据规定,西安市除允许保留的大型煤炭交易市场可以销售符合城市用煤标准的原煤以外,其余蜂窝煤生产加工场(点)和洁净煤配送销售网点,只能配送和销售优质蜂窝煤、点火煤、焦炭、兰炭等洁净煤,不得销售原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