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税制改革对优化税制、提高直接税比重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有15个暂行税种需要完成立法,意味着税法审议将成为今后人大常委会会议的“主角”之一。
关键词:税制改革;税种;立法;进程;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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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制改革对优化税制、提高直接税比重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有15个暂行税种需要完成立法,意味着税法审议将成为今后人大常委会会议的“主角”之一
今年是税制改革的关键之年。新一轮税制改革的重头戏营改增将在今年完成收官。从整体税制改革部署来看,距离2020年税制改革各项改革任务基本完成的目标期限还有不到5年时间,但是任务量不容小觑,包括尚有15个暂行税种需要完成立法,还面临税收征管体制等方面改革的推进等。而其中,不乏难啃的硬骨头。例如,当前房地产税改革方案正处于不同意见分歧激烈争议中。
记者近日在京皖鲁浙鄂等地调研了解到,专家学者以及基层税务干部普遍看好支持中央既定税改方案,认为将为完善国家现代治理体系和提高治理水平提供支撑,为下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支持和动力。但同时,专家们也指出,当前税改环境复杂、矛盾重重,按照既定时间安排稳妥推进税改,时间紧迫,形势严峻。
专家们建议,重点突破、统筹推进,通过税收法定取得税改民意最大公约数,确保税改按时完成。
本刊记者深入基层,围绕税制改革的关键领域营改增、优化税制结构、税收法定、增强公民纳税意识等方面进行了调研。
税改路径清晰方向明确
经济进入新常态,税制应有新思维。记者近日在多地调研了解到,不论是高校财税学者,还是基层税务部门,对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的《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税改思路及方案予以了高度评价,普遍认为税制改革非常必要而且十分迫切。税制改革,呼应了经济新常态的要求,也是国家治理现代化、激发经济活力、促进万众创新、缓解收入分配不公等重大课题的必然要求。
税制改革对优化税制、提高直接税比重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提出,要优化税制结构,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完善地方税体系,坚持清费立税,强化税收筹集财政收入主渠道作用,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体系,充分发挥税收筹集财政收入、调节分配、促进结构优化的职能作用。
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冯俏彬教授认为,我国税收结构中流转税占65%,所得税占25%。这种以间接税为主的税制结构,90%的税收是企业缴纳的,好处是有利于财政收入,不管企业是否赚钱,都要交税。但是坏处也很明显,企业花费大量的精力在纳税上,影响了经济活力,压制了企业创新。“从税改方案部署来看,党中央国务院已经深刻认识到了这一问题,并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她说。
而且,间接税过重扩大收入差距,亟待税改发力理顺。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刘小兵教授认为,我国收入差距远高于世界银行公布的同期全球基尼系数均值0.44,间接税过重、直接税偏轻的税制结构,是造成差距的重要原因。这种税制结构,不仅无法公平地筹集财政资金,反而使得商品与服务的价格居高不下。以这种税制结构来筹集财政收入,意味着政府的民生财政是先向低收入阶层收税,然后再将收来的税花到他们身上去。姑且不论这些钱是否真的花到他们身上,即使全部都花在他们身上,收上来、花下去的行政成本也是巨大的。
刘小兵说:“税改方案已经明确表明,新一届政府已充分认识到我国间接税为主的税制不利于民生水平提高的现实,并下决心解决税制结构不合理这一长期存在的问题,以构建一个更加公平、合理和有利于促进民生水平提高的现代税收制度。”







